【ER】fRankEnstein 第三章 悲惨世界 x 弗兰肯斯坦

Pilot 试行章 第一章 第二章


第三章

    R活了下去。他为了生存偷过东西,却还是狠不下心去谋财害命。有一次他遇到了拦路抢劫杀人的强盗,心里只觉得震惊:怎么同为人的,还会对彼此这般残忍粗暴。连他这样的怪物都做不来的事,这蒙着脸的倒能做出来。

    不过他却从这次劫案中学到了点什么:如果他把脸遮住,就没人见得到他的绿皮肤了。

    他已不再抱着希望了。人和神都已经抛弃了他,他把自己一颗心用孤独的硬壳伪装起来,把身体用牧师的长袍和瘟疫医生的鸟嘴面具遮起来,只有栗色的卷发从黑色宽檐大帽下翘起来。

    再也没有人看得见原本的R了。他给自己改了名字,用当时老人唤错的名讳来称呼自己。他叫自己格朗泰尔,因为觉得这个名字带着文学性的讽刺。

    他不再施善行,用尖锐的话语和颓丧的处世之道来保护自己。他假装自己无坚不摧,却只有在夜深露重的时候才敢拿下面具,露出那颗依旧柔软的心来。

    这副装束的格朗泰尔虽然依旧奇怪,却总不再像过街的老鼠一样人人喊打。他受够了小城镇,一口气走到伦敦郊外,寻了个地方做些按天结钱的苦工,总算结束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。

    格朗泰尔能吃苦,力气大、速度快,不多时竟攒下些钱来。他要钱没用,就学着工友拿钱去吃酒。其实格朗泰尔一点都不喜欢酒味,只觉得涩嘴伤喉。可这三杯两盏淡酒下来,什么苦痛都不记得了,只觉得飘飘欲仙,偷得半夜快乐。只是次日醒来,重归清醒后格朗泰尔又得重新戴上面具,面对现实。无论如何,只有在醉酒的夜晚他才不用独自面对那无边而寂寥的夜,才能摆脱那无休止的孤独。他总是一个人,什么都没有,那么是活着还是死了,清醒还是昏沉,又有什么区别。

    他从来没有想过他的人生会有所改变。

    伦敦如往常一样阴冷,湿气像蛆一样,在每个人冰凉的皮肤上爬来爬去,有时候好像要钻进皮肤里,有时候又好像是从骨头里爬出来。这座城市不迷人,走在其中,只觉得压抑,像一只无形的手从前头压住人的喉管,几近窒息却又死不了,就这样苟延残喘着。

    格朗泰尔不讨厌这座城,也不爱她。他不过是进城来喝酒的。镇上的老板回老家了,酒馆不开门。格朗泰尔宁可坐上半个时辰的马车进城,也不愿面对清醒的真实。既然来了,那不如去个好点的地方。格朗泰尔这样想着,在伦敦市中心下了车。

    附近酒馆很多,格朗泰尔却一眼挑中了一个。那地方叫“科林斯”,算不得漂亮,只是干净,点着许多煤油灯,人声起伏,却带着一种莫名地温暖,让人一下子忘却了伦敦那渗进骨子里的灰暗冷漠。

    格朗泰尔穿得奇怪,一进来便招来了不少目光。他却早已习惯,只娴熟地寻个角落,点杯酒喝。他像往常一贯将自己隐在灯下的阴影里。这酒馆灯光昏黄摇曳,温暖得像他从未有过的家。他的血是冷的,这是却也整个人暖和过来,几杯酒下去竟摇摇晃晃地趴在桌上睡去了。

    吵醒他的是激烈的争辩声。

    起先时辰还早,店里只有三两居民,饭后来此小酌。现在确实在是人声鼎沸。格朗泰尔抬眼去看,店中间的桌子围满了人,高亢而满腹热情的演讲正在其正中发生着。空气中洋溢的热气和情感正迅速地蔓延着。

    像传染病一样,格朗泰尔心道,耐不住心下好奇,凑了过去。

    人群几乎立刻给这着装古怪的人让了个位置,直接让他站到了桌子前面,虽说以这几人讨论的音量,几乎毫无必要。

“若李,你好歹是个医生,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会相信物种不变?林奈的《自然系统》你肯定度过,到了晚年连他都删去了‘物种不变’几个字。你这思想已经落后了!”

“我始终偏好布丰的《自然史》。更何况,公白飞,你可不是人云亦云的人,拿名字来敷衍我是不行的,你得拿出像样的论述来。你还好意思讲我落后,当初是谁深信生命力论,最后被安灼拉驳斥到脸都红了。”

“安灼拉那是直接拿无机物合成了生命。只是说老实话,虽说那是安灼拉,终归没有拿出实证来过。”

“说到安灼拉,这个点他应该已经快到了,问问他不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格朗泰尔听了一通,云里雾里的。虽说心里好奇,他对科学总是没有什么研究,也故而不大感兴趣,便侧了身,要从人群中挤出去。

“嘿,他来了。”

    那个人和格朗泰尔擦肩而过。

    他呆滞在了原地。

    那不过是匆匆一瞥,连正脸都未曾看见,他却觉得自己僵硬成了一尊石像。那人的金发明亮得如同所罗门的金币,安德瓦利的宝藏,而他在那光芒之下几乎无处遁形。

“若李你该看看拉马克的《动物哲学》。飞儿也可以看。拉马克曾经也是活力论者,他现在的生物转变论的观念非常具有启发性。还有......”

    格朗泰尔却什么都听不见了。他转过身看到那人的面庞之后就整个人都僵直了,如同望进了美杜莎的眼里。那金发的人儿简直就是安提诺再世,阿波罗化人;在阿梵丹山上,他也许就是格拉古,在国民公会里,他也许就是圣鞠斯特。他是自由女神云石塑像的情人。

    但不仅如此。不仅是他天人般的光芒,坚毅的面容,博学的谈吐,而是他这个人。

    格朗泰尔认出他来了。在他眼睛落在他身上的一瞬间,在他张口的一瞬间就识出他来了。就像遵循印随行为的雏鹅,最后竟本能地又回到了这个人的身边。

    他当然认识他。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。

    那是他的造物主、他的信仰和他唯一的倚靠。

    他还活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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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粗体字为大悲原文内容(之前都是弗兰肯斯坦),来自网上的翻译

科学部分都是瞎扯的。背景大约在《弗兰肯斯坦》此书出版的1810年左右,所以达尔文还不大存在。


以及一个脑洞:

后期R和安灼拉表白,安灼拉沉思了一下:“你这......是恋母情结。”

(然而弗洛伊德还不存在。)

(但是总是有俄狄浦斯的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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